灾害发生时的应对流程
1东京23区内发生6级以上的地震
经判断,认为情况特别异常、带来的破坏性也很大时,召开内阁会议。
2设置紧急灾害对策本部
设置地点:首相官邸内
本部部长:内阁总理大臣
- 若在本处无法使用,则按以下顺序,在下列地点设置对策本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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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(1) 中央合同厅舍5号馆内
- (2) 防卫省内
- (3) 立川广域防灾基地内
掌握首都直下型地震带来的灾情及抗灾救险紧急对策的实施情况,面向防灾相关机构,对紧急对策的实施进行综合调整。
3在有明之丘地区设置灾害现场对策本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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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设置地点:有明之丘骨干广域防灾基地设施
本部部长:内阁府副大臣或大臣政务官 汇总灾害发生地的灾情,调整抗灾救险紧急对策(对灾区内广泛区域的资源分配等进行调整等等)
现场对策本部的管辖区域原则上限于埼玉县、千叶县、东京都、神奈川县的地区
- 设置地点:有明之丘骨干广域防灾基地设施
4开始在川崎港东扇岛地区骨干广域防灾基地开展紧急物资运输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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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收国内及海外的抢救器具、器材及支援物资
汇集抢救器具、器材及支援物资并进行分类
将物资等送往各灾区